责任督学如何种好“责任田”?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不久前,人民日报以《责任督学,种好教育责任田》为题,刊载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国家督导报告(摘编)》。报告提出,在后续工作中,将树立责任督学权威,使责任督学成为教育工作中“有职有权的人”。
2012年以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为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推进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先后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出明确具体规定。
督学的根本任务,是督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2014年印发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以有效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
为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15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从领导组织有力、管理制度健全、督学队伍专业等8个方面提出目标,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规范。
2016年,教育部又印发了《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经过多年的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已初见成效: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成为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为推进教育督导队伍整体建设提供持续动力。但是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督学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些责任督学缺乏主动性;不少督导工作不够细致深入。
第一,建设“校内外结合”督导队伍,形成督学工作长效机制。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队伍建设,需要“聘、用、管、留”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文件,坚持“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原则,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覆盖面广、业务能力强、整体素质高、适应教育督导创新需要的人才队伍。在合理规划督学责任区、合理配备督学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学校视导队伍建设,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另外,也可以探索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捆绑”式互动联动,创新责任督学方式。仅有外部督导,缺失内部督导,这种机制无疑是不健全的,也难以实现工作长效。
第二,从被动应付到自愿主动,履职行权,负责“责任田”。造成责任督学被动工作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一些责任督学是“被”聘任的,如在职的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是“相关单位按要求向聘任单位推荐参聘人员”,并经过“审核”“公示”和“公布”聘任为督学的。推荐之前,如果单位没有充分征求意愿,就可能出现被推荐者在不知情或自身并不“热爱教育督导工作”的情况。另一个方面,自愿参聘者中,有一些在精力和时间上,难以保证“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各方的沟通和对话,以人为本,激活动力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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