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校“减负”,这事不能再拖了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干扰多:面对文山会海,学校变成“许三多”
日前,中国教育报受全国人大代表方青委托,在报纸和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了一项“为学校和老师减减负”的调查,短短11天就收到13226人的投票和2000多人的留言,很多校长教师都反映深受检查多、评比多、材料多的困扰。其中,21%的教师表示自己学校去年一年收到了100份以上的上级部门文件,21%的教师表示自己学校收到了50至100份的上级部门文件。这些文件和活动来自于交通、消防、纪检、环保、治安、宣传等各部门。27.98%的校长和教师认为,中小学承担的与教育教学不直接相关的检查、会议等,“严重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65.97%的被调查者认为这样的检查、会议对自己“有影响,且牵扯了自己相当一部分精力”。
方青结合这些数据和亲身调查经历得出结论:好多部门是希望借助学校这一阵地,实现“小手拉大手”的教育效果。各种主题的征文、绘画作品、举行演讲比赛层出不穷,仿佛写过、赛过、交过就是教育过。殊不知,对孩子的教育不是靠几次征文、演讲、手抄报的比赛就能植入孩子生命里的。各种额外的负担,严重地打乱了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要知道,一个部门给学校下一个文件,要办个活动,不算什么,但如果十个部门都这样做,到学校就是十个活动!(方青:《给中小学校园设过滤墙》)
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有网友还列举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的评比验收项目,诸如标准化学校验收、科技创新基地验收、安全校园验收、无烟学校验收、义务教育评估验收、食品安全卫生验收、校园文化建设验收、年度达标绩效检查、年度领导班子考核等等。
去年,东莞市人大代表黎雪贞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评论说,政府部门针对学校的众多评估根本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例如无烟学校评估、无毒学校评估、绿色学校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情硬是作为评估,“说难听一点,评估一过就是一堆废纸,根本没给学校带来任何积极作用。”在倡导节能环保的今天,这些评估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而评估当中的一些潜规则也让学校有苦说不出。这些评估挂在墙上看似荣誉,其实就像一个个金箍,评得越多被箍得越死,学校毫无动弹之力。(《减少学校评估 减轻学校负担》,东莞日报)
新浪微博网友“冷眼热泪”也对此发表议论:去一个学校,校长说到现在各个部门对学校的干扰,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一个校长,能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考虑教学和管理,就很不错了。大量的时间,要应付那些来自各方面的会议,检查,干扰。
内耗重:大量重复而形式化的行政工作让学校苦不堪言
除了交通、消防、纪检等与教育没有直接联系的“委办局”干扰教学外,教育系统内部的行政化,也让学校苦不堪言。
众所周知,现在的许多检查评估往往是和领导的政绩挂钩的,是与领导的待遇仕途紧密相关的。一些地方教育局间盲目攀比政绩,给当地学校下发了大量行政工作任务,其中许多项目还是省、市、区三级重复检查验收的,种类齐全,名目繁多。
很多校长不能接受的是,一些地方局长好官僚作派,爱展示个人权威,凭个人喜好时不时召开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会议等等,要求校长、老师写材料,汇报学校管理、教学工作,让学校工作人员苦不堪言,甚至一些学生也受到牵连。
在日常生活中,也能经常听到老师们抱怨,备课、学生日常工作记录,收集、分析、汇报有关数据等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教育部门规定的细节和格式完成。些地方教育部门甚至要求教师每周都要做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笔记,就连抄写字数都有明确要求,给学校校长、教师们带来了繁重的负担,耗时费力。
大量单调重复而形式化的行政工作,不仅耗费了学校大量人力资源,还因此浪费掉大量材料纸张、服务费用,加重学校的财力负担。
深圳市南山区教科所供职的房超平,结合在陕、京、粤等地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管理的29年经验,分析认为,中小学的行政化与高校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由于中小学规模比高校小,受社会关注程度不如高校高,以及中小学教师比高校好“管”等原因,中小学的行政化不那么“引人注目”罢了。(黄浩:《房超平:中小学更需要“去行政化”改革》,南方教育时报)
新浪微博网友“江南杏花雨”也说:下月中旬,市基础教育督查办公室里来学校检查工作,从后勤到教学,各个部门皆严阵以待,大伙切身感受什么叫干扰正常教学。
这些教育系统内部行政化带来的负担,都是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切身感受到并深受困扰的,值得引起重视。
外压大:家长和社会把学校当“无限责任公司”
由于一些观念性错误,学校往往还会被迫承担一些莫名其妙的责任。比如,“学闹”现象引起的资金索赔、名誉受损。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赴京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透露,该校一名19岁的大一学生在上海外滩踩踏事故中不幸遇难。事后,遇难学生家长找学校“要说法”。校方解释,事发当日已放假,学校按理说没什么责任。但家长质问学校,为什么孩子去了上海而学校没有干预?为什么学校在出事那天不安排课程?如果安排了课程,孩子自然就不会去上海玩。此事以华中师大向遇难学生家庭支付了一笔人道主义抚慰金而告终。
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的职责所在,这点毋庸置疑。然而,学校不是家庭,教师更不是保姆保镖,企图让学校随时随地监管学生,并且任何时间都保障学生的安全,这完全超出了学校的职责范围。(王瑶:《“校闹”挑动了依法治校的神经》,蒲公英评论网)
再如,当年轰动舆论的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自缢事件。因为家庭贫困,杨元元让母亲到学校宿舍同住,学校不同意,让其母亲离开,之后杨在学校宿舍自杀。学校的行为遭到社会严厉谴责,还向杨家属支付一定的慰问金协助处理其善后事宜。
按理说,学校最多只承担资助学生学习、生活的义务,学校宿舍并不承担收留学生家属的责任。家庭贫困应该向民政部门等其他部门申请资助,不该寻求学校担责。
此外,当有中小学学生不幸遭遇校外游泳溺亡、校外交通事故、校外食品安全事故时,还存在不少家长到学校追究责任请求赔偿的案例,加重其经济负担,甚至对学校名誉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今天看来,有哪些招数能给学校“减负”
推进依法治教,让学校回归教育本质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让学校真正回归教育本质,不受其他非教学任务所累,最为重要的是完善法律,推进依法治校,明晰学校责任。就如今年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马敏所建议的,要加快制定《学校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撰文指出,推进依法治校,《学校法》不可缺少。在他看来,《学校法》最重要的价值,是确立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防止行政部门以及其他力量侵犯学校办学自主权),明晰学校在办学中的权利和责任(防止学校校方侵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现在我国学校之所以经常陷入家校冲突、学生赔偿纠纷,就因为学校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边界模糊。(熊丙奇:《<学校法>的重要价值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蒲公英评论网)
正如以上政协委员和教育专家所说,只有完善法律,“委办局”才会受到严厉约束,不会再任性地给学校下发各种文件,学校的评比、检查任务会大大减少,学校的人力、无力、财力,甚至“精神”(名誉)负担也会大大减少。
地方行政部门要明确学校的核心任务是教书育人
山东淄博某小学校长李伟接受中国教育报采访时阐发观点,好学校不是靠检查或评比产生的,而是看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行政部门要改变以检查评估给学校划分三六九等的做法,而是应该帮助学校梳理办学思路,帮助学校凝练办学特色,变评估为服务。”(刘水长:《请给校长老师减减负》,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新翠根据我国学校所面临的繁重负担的现实,也提出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实施新政策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掌握政策具体执行者的认识和看法,考虑学校教师工作量的可承受度;地方政府要为学校配备更多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如此,从减少任务和充沛人力两种方法上减轻学校负担。(李新翠:《教师真的需要这样工作吗?》,中国教育报)
只有政府机构、教育行政系统明确学校的核心工作是“教书育人”,并做好切实地调查研究,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和学校实际能力和需要来下达任务,学校才能从行政指令中得到解放。而对于日常工作的操作方式,行政部门也应该尽可能地简化灵活化,能传电子资料的,就不要打印浪费纸张;能三两分钟交谈清楚的,就不要召集校长、老师开大会走形式。
校长、老师自身应提高职业素养和维权意识
除了法律的强制和行政制度的规范,要减轻学校负担,离不开校长和普通老师自身的努力。校长、老师应该明确学校的核心任务是教书育人,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能科学而准确地识别哪些活动、检查、评比对学生学习成长是有利的,哪些是与教学工作无关的。
同时,校长、老师们应提高维权意识,遵循法律规范,严厉拒绝与教学不相关的工作及不合理要求,并及时跟相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减轻学校的负担。为了学校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方便,建议设立第三方部门接受校长、老师们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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